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🔶Q1. 招生簡章的取得方式?

🔷請注意本校 教務處招生組網站之最新訊息。

 

🔶Q2. 如何準備備審資料?

🔷請參考本網頁招生資訊處之報考流程說明,或來電 EMBA 辦公室洽詢。📞 專線: (049)2918270

 

🔶 Q3. 口試的準備方向為?

🔷 口試委員會將針對下列面向提問:‣ 個人特質 ‣ 未來發展方向 ‣ 對時事與產業趨勢之瞭解

 

🔶 Q4. 報名資格「同等學力」標準?

🔷 根據《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》第五至第七條規定:

✅ 第五條: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考碩士班

(一)學士班肄業,距離最後一年滿2年,持修業或休學證明+成績單。

(二)修滿年限未畢業,距離最後一年末滿1年,持修業或休學證明+成績單。

(三)六年制學士班完成四年並修滿128學分。

(四)專科畢業:‣ 三年制離校滿2年 ‣ 二年制或五年制離校滿3年 ‣ 補校/鑑定者比照辦理。

(五)通過以下國家考試者:‣ 公務人員高考或一~三等特考 ‣ 專技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

(六)技能檢定合格者:‣ 甲級+3年工作經驗 ‣ 乙級為最高者+5年工作經驗

✅ 第六條: 曾任教於專科或高中等學校,或任專業技術人員,經審議通過得以報考。

✅ 第七條: 具專業領域卓越成就者,經教育部核可得以報考(🧑‍🍳「吳寶春條款」)。

 

🔶 Q5. 國外學歷報考者需準備哪些文件?

🔷 請備齊以下文件+填寫「國外學歷切結書」一份:

☑️ 駐外館處驗證之學歷證書正本

☑️ 駐外館處驗證之成績單正本

☑️ 入出國紀錄正本(外國人/僑民免附)

☑️ 若文件非中/英文,須附翻譯本+驗證/公證

🔷香港/澳門/中國大陸學歷:須完成相關單位公證手續中國大陸學歷:🟨畢業證書、學位證書、成績單 ➜ 須取得對岸認證報告 🟨碩士以上 ➜ 檢附論文一份(封面加蓋章)🟨本國籍 ➜ 提供入出國日期證明(含學歷期間)

🔗 驗證詳情請見: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。⚠️ 若文件未備齊,請於報到時補繳。否則視為放棄錄取資格。

 

🔶 Q6. EMBA 的學期制度?

🔷 修業期程:2 年(共 4 學期)‣ 上學期:每年 9 月 ~ 次年 1 月 ‣ 下學期:每年 2 月 ~ 6 月  🌟開學日期依本校行事曆為準。

 

🔶 Q7. EMBA 修習學分規定?

🎓【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學程】1️⃣ 畢業門檻:36 學分(必修 16+選修 20)2️⃣ 每學期最多修習 12 學分 3️⃣ 須通過:‣ 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課程與測驗 ‣ 論文寫作(不計學分)

🎓【兩岸境外碩士學程】1️⃣ 畢業門檻:32 學分(必修 14+選修 18)2️⃣ 每學期最多修習 12 學分 3️⃣ 須通過學術倫理課程+論文寫作(論文不計學分)

 

🔶 Q8. EMBA 修業年限?

🔷 修業時間:1 ~ 4 年 ⏱️ 如未完成畢業條件,可申請延長,最長延至第 6 年。